发布单位:广元市第三人民医院
招聘岗位:皮肤科医师,儿科医师,感染科医师,超声医学科诊断医师,针灸推拿医师,司法鉴定所工作人员,精神科医师,临床医师
工作地点:广元
职位数量:8
招聘人数:9
报名截止日期:2025-06-10
报名时间:见公告详情页
报名方式:见公告详情页
附件:打开公告详情页即可下载
公告标题:四川省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(广元市第三人民医院)2025年度招聘9名工作人员公告
公告详情:
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(广元市第三人民医院),是四川省区域精神卫生中心,国家三级甲等医院,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、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教学培训中心,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。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,现将2025年度人员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需求岗位及条件
(一)招聘岗位(每人限报一个岗位,招满为止)
岗位需求明细表-9名(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)
(二)招聘条件
1.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:
(1)身心健康,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,且体检合格。
(3)定向应届毕业生,须征得原定向单位同意。
(5号)有关回避的规定。
2.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应聘。
(1)曾被开除中共党籍、开除公职、被解聘、被辞退的。
(3)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、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。
(5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))按照《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、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》规定,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。
(7)“报名:参加高等院校组织的双选会,现场接收求职简历,紧缺岗位和优秀人才,可现场直接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。
(2),并将应聘报名表、电子版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扫描件打包投递至邮箱313460423@qq.com,邮件命名格式:“姓名+学历+应聘岗位”。
(3)2025)往届毕业生:个人简历、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、资格证、规培证、执业证、职称证、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。
三、招聘实施
(一)资格审查
医院根据收到的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,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。凡提供虚假或伪造等相关材料,档案审查发现违法、违纪者,一律取消应聘资格,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实施全过程。
(二)考核
本年度招聘岗位为医院紧缺专业岗位,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试考核,不受开考比例限制,坚持公开、公正、择优原则,一般为面试招聘,以双向交流和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,应聘比例超过3:1增加笔试项目,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短信/电话形式通知应聘者。
(三)体检及心理测试
根据招聘职数及面试结果,确定拟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,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,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和医院要求执行,完成心理健康测试,所有体检费用自理。
(四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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